相关方面瞒报洪灾死亡人数的动机之一,或许就是通过瞒报,让其成为“抗灾奇迹”和“抗洪抢险的重大胜利”。换言之,从问责的角度,瞒报似乎没多大必要,但为了给抗灾政绩“锦上添花”,瞒报对一些人而言却大有必要。
除了瞒报,事件中的另外两个问题也值得追问。一是,岫岩和辽阳遭受洪灾的村民都表示,在洪灾到来前并没有收到任何的防汛预警,那么,防汛预警的缺位是否对应着相关部门的失职?二是,洪灾发生后,当地政府并没有给困难民众发放任何补助,即便有个别村民获得补助,也只是“县里偷摸给了点”。而根据抗洪救灾的要求,洪灾发生后,地方政府应给予困难民众必要的生活补助。那么,洪灾补助的集体缺失,是否又对应着截留和挪用补助的问题?可见,弄虚作假的“数据注水”,不止于经济领域。这就要求,有关方面在处理和纠偏弄虚作假之风时,恐怕还得深入、扩围,而不能止步于经济领域.
瞒报,无论是“欺上”还是“瞒下”,无论是在经济领域,还是在其他社会管理领域,都是亟须铲除的恶劣风气。这种风气,如果不能得到遏制,其破坏力也不会仅仅止于某个单独的领域。瞒报一旦盛行,既可能是经济上的数据,也可能是洪灾死亡人数,而其目的,既可能是为了规避问责,也可能是为了政绩需要而制造“救灾奇迹”。对于洪灾瞒报情况,有必要像直面经济数据造假那样拿出魄力,严肃追责,并以有效的制度保障,彻底遏制靠瞒报来制造“救灾奇迹”的恶劣作风。
(摘自3月29日《新华每日电讯》6版《靠瞒报制造“救灾奇迹”应严肃追责》,作者:朱昌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