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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



    徐州市位于江苏省的西北部,总面积11258平方公里,占江苏省总面积的11%。地处苏、鲁、豫、皖四省交界,为东部沿海与中部地带、上海经济区与环渤海经济圈的结合部。“东襟淮海,西接中原,南屏江淮,北扼齐鲁”,素有“五省通衢”之称。京沪、陇海两大铁路在此交汇,京杭大运河傍城而过贯穿徐州南北,公路四通八达,北通京津,南达沪宁,西接兰新,东抵海滨,为全国重要水陆交通枢纽和东西、南北经济联系的重要“十字路口”。

    徐州市自1983年起实行市管县的行政新体制,现下辖二市(县级市)邳州市、新沂市,四县:丰县、沛县、铜山县、睢宁县,以及五区:鼓楼区、云龙区、贾汪区、泉山区、九里区。至2002年底,共有镇、办事处169个。 
    徐州人口至2002年末,全市户籍总人口904.44万人。

    徐州市检察机关始建于1951年,检察机关成立初期,在党的领导下,紧密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,在惩治贪污贿赂打击刑事犯罪,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 1957年,反右斗争扩大化和1958年极左思潮的泛滥使检察工作受到很大的干扰和削弱。批判《宪法》和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》规定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等重大原则,给检察机关扣上“以法抗党”,“矛头对内”等帽子,使检察机关人员缩减,工作范围缩小。1962年,中共中央纠正上述错误后,检察机关才得以重新行使检察权。但是,随着“文革”的到来,在“砸烂公、检、法”的口号声中,检察工作遭到严重破坏,被迫中断十年。1976年10月,“文革”结束。1978年,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, 1978年3月5日经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再次规定国家设置检察机关,履行法律监督职能。徐州市检察机关于1978年8月15 日恢复重建徐州分院,市属4个城区及所辖8个县的人民检察院相继建立。徐州市检察机关重建后,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”和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原则,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责,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,为维护和保障我市的经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   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经过1999、2002年机构改革,目前下设办公室、干部处、宣传教育处、警务处、侦查监督处、公诉处、反贪局、渎职侵权检察处、监所检察处、民事行政检察处、控告申诉检察处、职务犯罪预防处、检察技术处、法律政策研究室、行政装备处、金山桥检察室、纪检、监察室等处室。下辖云龙区人民检察院、鼓楼区人民检察院、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、九里区人民检察院、贾汪区人民检察院、铜山县人民检察院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、丰县人民检察院、沛县人民检察院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和一派出机构金山桥开发区检察室。

 

发布日期:2004-3-2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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