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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未成年人直播乱象说“不” 江苏基层检方“亮剑”新业态盲区
2024-05-08 09:03:00  来源:检察日报

“我们已经根据《法律风险提示函》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,绝不再招录未成年人主播。”近日,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辖区A公司进行“回头看”时,公司负责人说。

2019年,乘着网络直播的“风口”,A公司成立了。2022年9月,年仅13周岁的莉莉(化名)来到A公司求职。文旅部《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》规定,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。但负责招聘工作的张某仍然为莉莉更改年龄入职,并用诱骗手段对莉莉实施性侵。2022年10月,莉莉到医院就诊时发现自己怀孕,医生依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向警方报案。

案发后,广陵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,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,于2023年3月15日以强奸罪对张某提起公诉。同年4月18日,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。同时,在莉莉的申请下,该院支持莉莉起诉A公司,获得劳务报酬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。

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,除了莉莉,A公司还招聘了7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网络直播,遂立即将企业违法线索移送相关管理部门。2023年8月,管理部门对A公司作出行政处罚。与此同时,广陵区检察院向A公司制发《法律风险提示函》,引导企业合规经营。随后,该公司与7名未成年人主播全部解除聘用关系并给予其经济补偿。

其他文化传媒公司的经营是否规范?职能部门的管理是否存在疏漏?带着这些问题,广陵区检察院对辖区内的同类公司进行调研,发现该行业准入门槛较低,从业人员复杂,公司对关键岗位人员缺乏从业前审查;相关职能部门对直播公司底数不清,监管上存在盲区。

2023年6月1日,经扬州市检察院同意,广陵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,督促其充分履行对互联网文化活动特别是网络文化表演的监管职责,加大排查力度,建立长效监管机制。

收到检察建议后,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,部署开展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专项摸排行动,同步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,将摸排掌握的全市13家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全部纳入统一监管,对其招录的主播身份信息定期上报备查,并建立一户一台账。

作者:管莹 梅静 广剑  编辑:颜霏